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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务总监
姓名: L先生 顾问面试: 擅长领域: 领域 职位: 法务总监 最高学历: 沟通情况: 新鲜出炉
面议 目前住址:   求职区域: 考虑公司类型: 不限 考虑公司行业: 不限 接受工作强度: 不限
个人情况: 1988出生   男   已婚有子 候选人优势:
工作经验
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a股上市) 在职时间: 2022-5 至 2025-5 职位: 法务总监 下属人数: 6 工作职责: 作为公司法律事务一号位,整体负责公司“法律事务部”以及“知识产权部”,牵头管理公司法律、合规、境外投资等法律事务,主要包括: 法律事务及知产部分: 制定审核公司重大交易合同,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许可、股权收购、资产购买、合资合作等; 参与交易谈判,提供法律建议和风险评估,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; 跟踪国内外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变化,及时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法律建议; 深度参与公司的重大资本市场运作; 组织建立、完善公司法务团队及法律风险预防和控制体系; 制定公司法务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、流程;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,组织制定公司法务事务发展规划; 组织审核公司重大决策、重要文件、重要项目运作和重要政策制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规范; 负责公司各种诉讼案件的对应管理,负责公司涉诉案件管理制度及流程; 整体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及日常维护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项目专利审查、知产尽调等,研发专利风险分析以及标的专利无效性策略分析,日常知产管理维护,药品上市前专利以及商标等的侵权风险分析等。 上市公司合规(公司治理、信息披露): 参与日常关联交易预测、监管以及重大关联交易合规性审查,尤其是与东宝集团及兄弟公司之间,基于公允性、必要性原则,调整相关权利义务设置,以规避监管风险; 就重大项目或者重大合同的履行、终止、解除向公司及时通报,编写相关说明,作为公司临时性或者定期公告参考内容基础; 就重大诉讼进展及时通报证券部,做好财务预测,并编写年报或有事项、重大诉讼相关内容; 全面参与公司治理,审核“三会”相关决策文件以及公司制度; 基于公司证券需求,对特定公告事项进行内容审核; 基于公司宣传需求(公司公共号、官网等由证券部门负责维护),对相关内容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核; 协助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证券或者上市公司合规事项。 项目经验: 重大商标纠纷:全权处理东宝与甘李药业“长舒霖”“速舒霖”“锐舒霖”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案件,诉讼标的9000万元,历经商标无效行政程序(国知局、北京知产法院、北京市高院、最高人民法院)以及民事侵权纠纷程序(苏州中院、江苏省高院以及北京市知产法院等),包括商标注册策略、商标无效抗辩、证据收集、抗辩思路调整、外部律师以及各种资源协调等工作; 重大BD项目:包括先为达项目、北京质肽项目、南京赛诺等GLP-1项目引进与合作、专利转让等,包括前期法律以及知产尽调、合作模式搭建与谈判、合同拟定与谈判、各种里程碑付款与保障条款谈判、商业化落地以及分成谈判、违约责任以及例外情况处理等整体等风险防控和谈判项目; 重大海外拓展:公司利拉鲁肽与科兴合作全球拓展项目,包括合作区域敲定与谈判、商业化具体条款搭建与谈判、各种里程碑付款与保障条款谈判与落地等;与南京建友合作原料药供应项目,首付款2000万美元; 重大项目解约及谈判:东宝与法国上市公司adocia公司四代胰岛素合同(合同金额3亿人民币)终止系列谈判与处理。因双方都是上市公司,涉及各项进度公告以及信披节点以及审核、里程碑付款的条件达成确认以及支付确认、解除协议的谈判与拟定、违约责任的谈判与确定等工作。
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在职时间: 2020-1 至 2022-5 职位: 法务副总监(部门负责人) 下属人数: 4 工作职责: 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法治体系,制定和完善风险信息报告系统、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,以及公司法律事务、风险管理和合规化经营的相关政策、制度和流程,并组织实施; 负责为公司各类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和风险管理支持和服务,参与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,出具法律和风险管理意见; 负责管理、指导、监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法律事务和风险管控工作; 负责公司诉讼/仲裁案件和非诉重大法律纠纷的处理; 负责各类合同起草与审核(包括英文合同),尤其是技术转让、技术合作等重大项目支援。
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在职时间: 2014-12 至 2020-1 职位: 董办法务部部长 下属人数: 3 工作职责: 基础法律事务: 负责公司整体法务工作的规划和安排,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全方位的法务支持; 带领团队对公司开展的境外投资(工程项目公司、经营性公司)、并购、融资等项目进行法务风险、合规分析,并提供相应的系统解决方案; 带领团队进行各类合同及法律文书的草拟、审核、修改以及跟踪处理,确保其合法并最大限度保护公司权益; 带领团队进行相关重大合同、重大项目的谈判、拟订和审核; 负责管理、指导、监督公司各部门及各级下属企业的法律事务和风险管控工作;负责解答公司各部门的法律咨询,检查公司的运作流程,规避法律风险。 上市公司合规(公司治理、信息披露): 统筹负责上市公司三会(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)会议组织、决议、议案收集、编制等工作; 统筹公司权限体系梳理与完善,负责各级子公司三会议案管理与决策; 协助董秘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,并进行法律审核,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合规; 协助处理和协调公司与监管部门、交易所、券商等的往来业务;保持与监管员、上交所法律事务部的良好互动与沟通,及时了解、解读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,优化公司外部法制环境; 协助董秘负责公司整体制度体系建设,起草、修订、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,保持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。
三星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 在职时间: 2011-10 至 2014-12 职位: 法务专员/主管 工作职责: 法务方面: 主管三星电子华北区域的合同制定、审核,包括销售、授权经营、市场推广、活动策划等各种合同; 诉讼对应处理,劳动、侵权、消费者事件等处理对应; 三星手机、家电、打印机、相机等全产品序列的销售法律支持; 公司法务体系以及制度体系的建立和维护。 合规方面: 负责销售法人中反垄断规制、劳动保护完善、消费者保护等内容; 内部培训与相关资料制定; 合规点检,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更新对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完善,发现公司不符合先关法律法规的风险进行提示并完善。
教育/培训经历
河北工业大学 时间: 2007-9 至 2011-6 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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